格莱美列粤语歌十大歌手组合,无谭咏麟、陈奕迅,ViuTV成大赢家

近日,格莱美官网刊载了一篇关于粤语歌历史的长文,并介绍了在粤语歌发展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或有突出贡献的十个歌手或组合,引发了香港网友的广泛关注。

在该文章中,格莱美称,粤语流行歌曲从70年代开始出现,到80年代、90年代进入黄金期,之后便步入了近20年的衰落时期,直到几年前发生改变,开始中兴。

各个时期的突出代表总共列举了10个,分别为:许冠杰、BEYOND、梅艳芳、张国荣、刘德华、王菲、容祖儿、MIRROR、ERROR、COLLAR。文章认为,这些歌手及组合塑造了粤语歌流行文化。

文章经过港媒的转载报道后,立刻在当地网上引发轰动。

数量庞大的ViuTV支持者及旗下MIRROR、ERROR、COLLAR三大组合的粉丝弹冠相庆,大赞格莱美对香港乐坛、粤语歌极其了解,欣慰自家偶像冲出香港、震撼世界,带领粤语歌实现了中兴,并顺道讥讽了一众TVB歌手。

但与此同时,未上榜歌手的粉丝以及中立网友对此展开猛烈批评,他们认为格莱美文章胡说八道,忽略了林子祥、谭咏麟等真正的关键人物,甚至多位上榜者的歌迷都对此嗤之以鼻,因为他们觉得自家偶像和那三个组合并列是一种羞辱。

截至目前,香港网络上关于文章、名单的讨论仍在继续。

讲真,小编也对格莱美官网的文章感到震惊。

首先,我能理解前面7位上榜,只是觉得粤语歌发展过程中应该不止10个关键歌手或组合,林子祥、谭咏麟两位大宗师怎能不提呢?而且若按文章标准,甄妮、张学友、陈百强、陈慧娴、林忆莲、陈奕迅、黎明、郭富城、李克勤、郑秀文、张敬轩、陈慧琳等也都有上榜资格。

其次,MIRROR、COLLAR、ERROR上榜,我觉得是对以上影响力辐射整个华人圈的歌手的侮辱。退一万步讲,把MIRROR列入,我尚能理解文章的思路,毕竟人家虽然实力低下、吃特殊红利,但这几年的确风头强劲,也被前辈和媒体吹捧为粤语歌救星,可ERROR、COLLAR上榜是什么鬼?如果硬要凑几个组合上去,那草蜢、Twins、太极乐队不比他们强多了吗?

所以说,我认为此文毫无道理。此文的编撰团队要么是对粤语歌一无所知,仅靠网上摘抄资料、特定人群的指导就乱写一通,要么是他们本身就带着特殊立场,想否定、无视一些他们不喜欢的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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